華聲在線1月7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王晗)今天上午,長沙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劉新良為長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劉新良同志簡歷:
1990.09—1993.07 湘潭大學中文系中英文祕書專業大專學習;
1993.07—1994.08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研究科見習民警;
(1994.08—1995.08 望城縣公安局雷鋒派出所鍛鍊)
1994.08—1996.06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研究科科員;
1996.06—1997.04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中心指導科科員;
1997.04—1999.11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中心指導科副科長;
(1996.12—2002.12 湘潭大學法律專業自考本科學習)
1999.11—2001.09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史志科科長;
2001.09—2006.02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研究室主任
2006.02—2007.03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
2007.03—2009.08 湖南省公安廳警令部研究室主任;
2009.08—2010.07 湖南省公安廳紀委副書記;
2010.07—2014.12 湖南省公安廳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2014.12—2015.01 永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15.01—2019.12 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12—2020.12 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2020.12— 長沙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